丨公开文件
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则
1 深圳国信通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GXT)颁发的管理体系/服务认证的认证证书和所带的标志属于深圳国信通认证有限公司所有,获证组织在使用认证证书、引用认证状态和使用认证标志时应执行本规定。
2.1 GXT 认证标志:是指 GXT 颁发的以证明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服务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或者符号、或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
2.2 GXT 的认证证书中载明了认证所依据的标准和(或)其它引用文件,并带有深圳国信通认证有限公司的名称及认证徽标(“GXT”);如果属于获准认可范围的,则同时带有认可机构的认可标志。
2.3 GXT 认证标志为 GXT 徽标,规格和颜色如图,可成比例放大缩小,应清晰可辨。GXT 具有唯一的认证标志,并受法律保护,其他机构和个人未经 GXT 的书面允许不得使用 GXT 认证标志。
3.1 依照GXT 管理体系/产品/服务认证审核实施与控制相关程序完成审核/检查/审查且经评定合格的管理体系/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申请组织,经总经理批准,可获得 GXT 颁发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认证证书。
3.2 获证组织有权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并按照本文件的要求使用管理体系/产品/服务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 GXT 认证标志。获证组织可以在互联网、广告、展销会、宣传册、会议、报刊、电视等贸易、宣传场合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宣传自己的形象,宣传自己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水平。
3.3 使用 GXT 认证标志时,使用方法如下:
3.3.1 认证标志使用基本原则:
管理体系获证客户使用 GXT 认证标志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获证组织不得将 GXT 管理体系认证标志应用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之上,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表示产品符合性;
b) 获证组织不得将 GXT 认证标志应用于实验室检测、校准或检验报告或证书上;
c) 获证组织可以在产品包装上或附带信息中声明其管理体系通过认证。产品包装的判别标准是其可从产品上移除且不会导致产品分解、碎裂或损坏。附带信息的判别标准是其可分开获得或易于分离。型号标签或铭牌被视为产品的一部分。声明决不应暗示产品、过程或服务以这种方式得到了认证。声明应包含对下列的引用:获证客户的标识(例如品牌或名称)、管理体系的类型(例如质量、环境)和适用标准及颁证机构 GXT。声明可以是:“(该产品)是在一个质量管理体系通过 GB/T19001(ISO9001)认证(发证机构为深圳国信通认证有限公司)的工厂里制造的”。
d) 获证组织不得将 GXT 的认证标志用在与认证证书无关的范围,进行宣传,造成误导;不得暗示认证适用于认证范围以外的活动和场所;
e)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标志不准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借用或冒用;
f) 获证组织不得做出有关认证资格误导性的说明,也不得以误导性方式使用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的某一部分;
g) 获证组织的认证证书被撤销时,应立即停止对认证资格的宣传及对认证证书的使用;关于证书资格的相关规定参见《监督、再认证及证书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注销及撤销认证的规则》。
h) 获证组织的认证范围缩小时,应及时修改宣传材料,并确保在认证范围内进行宣传
i) 获证组织在引用管理体系认证资格时,不得暗示认证机构对产品(包括服务)或过程进行了认证。
j) 获证组织在使用认证资格时,不得使认证机构和(或)认证制度声誉受损,失去公众信任。
k) 获得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等有关宣传中正确使用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不可使人误认为 GXT 对获证组织的特定产品或服务进行了认证。
产品认证的获证客户使用 GXT 认证标志时,允许在其已获证的产品或其销售包装、产品宣传材料中进行认证宣传,但不得暗示认证适用于非获证产品而对公众造成误导;同时遵守以上f)—j)。对涉及具体不同产品认证领域的客户,还应遵守相应产品认证公开文件中对认证标志使用的特定要求。
服务认证的获证客户使用 GXT 认证标志时,允许在其服务宣传中进行认证宣传,但不得暗示认证适用于非获证服务而对公众造成误导;同时遵守以上 f)—j)。
3.4 凡发现证书的持有者在广告、宣传材料中对认证资格的不正确宣传或认证证书与标志未按规定使用,有误导或虚假声明的情况发生,GXT 将对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做出反应和采取措施,包括暂停认证资格、撤销认证资格(注:当获证组织不按相关规定正确引用和宣传获得的认证信息,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或者 GXT 已要求获证组织纠正但超过 2 个月仍未纠正的,GXT 将撤销其认证资格)、公告违规行为等,直至追究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3.5 相关产品认证的特殊标志的使用要求,参照相应产品认证公开文件执行。